欢迎光临
我们一直在努力

广电总局被指歧视同性恋成被告

1月3日,因《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》将“同性恋”等同于“乱伦、性侵犯、性虐待及性暴力”,并定性为“非正常的性关系、性行为”的不恰当描述,上海男子FanChunLin(音)将广电总局告上法庭。该案件已于今天9:30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辩论,法庭宣布将择日作出宣判。原告朱律师表示,目前情况乐观。

赞(0) 打赏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深圳同志 » 广电总局被指歧视同性恋成被告
分享到: 更多 (0)

评论 抢沙发

评论前必须登录!

 

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

非常感谢你的打赏,我们将继续给力更多优质内容,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!
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
微信扫一扫打赏